一是用準藥量關。根據植保部門要求或按農藥標簽上推薦的用藥量使用,準確稱取藥量和兌水量,不隨意混配農藥,或任意加大用藥量。
二是采用“二次法”稀釋關。先用少量水將農藥稀釋成“母液”,再將“母液”稀釋至所需要的濃度;拌土、沙等撒施的農藥.應先用少量稀釋載體(細土、細沙、固體肥料等),將農藥制劑均勻稀釋成“母粉”,然后再稀釋至所需要的用量。